关于开展“五四”评优暨“青春祝福祖国 激情颂歌学院”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今年是五四运动九十一周年,也是我院十周年华诞。为弘扬五四精神,缅怀革命先烈,展示青春风采,激发爱校热情,营造良好氛围,服务青年需求,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五四”评优暨“青春祝福祖国 激情颂歌学院”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年度“五四”评优活动

1、评选范围:

先进团组织评选对象为学院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班团支部;优秀青年的参评对象为学院35周岁以下的全体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参评对象为在院、系、班的各级团组织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对象为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按照团章规定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评选条件:

先进团组织:(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

(1)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工作目标明确,有完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团费。

(2)凝聚力强,结合时事定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组织生活,效果明显,具有示范作用。

(3)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风气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4)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在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优秀青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勤奋好学,勇于开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投身于集体建设,在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在青年中具有较好的影响力和榜样作用。

(4)热爱学院,以院为家,乐于助人,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规章制度,政治上积极上进,已参加党校学习。

(2)切实履行团干部的各项义务,积极主动地配合团组织开展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了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团组织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学院规章制度,积极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模范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3、评选办法及要求: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并报经本部门、系党组织批准后,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团委。

(2)请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将推荐名单(包括电子文档)及评优推荐表于4月20日前交团委办公室。

(3)团委根据推荐材料综合评选出先进团组织、优秀青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并在此基础上评出“五四红旗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十大杰出青年”、 “十佳共青团干部” 和“十佳共青团员”。

4、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爱国主义合唱比赛

1、参赛对象:各团总支所属团支部

2、时间及地点:

(1)初赛:4月1日—4月20日各团总支在系内自行开展爱国主义合唱比赛,并推荐一个团支部参加全院决赛(以系为单位推荐)。

(2)彩排:5月8日19:30在多功能中厅进行彩排,具体顺序以抽签为准。

(3)决赛:5月9日19:30在多功能中厅进行决赛。

3、比赛形式:

(1)本次比赛以团支部为参赛单位。

(2)以合唱为主要表现形式,鼓励各支部在严肃认真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形式上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从而展现当代团员青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

(3)各支部演唱歌曲为两首,一为指定歌曲,另一为自选歌曲。其中,指定歌曲为《独立学院之歌》,自选歌曲要求健康向上,青春朝气,能够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与时代气息(自选曲目可参见附件6)。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5、评分细则:(总分10分,每项1分)

(1)精神风貌:

①演唱人数(以各支部实际人数为准);

②服装统一;

③现场秩序(上下场安静、迅速);

④指挥素质(动作协调,能调动成员情绪)。

(2)歌曲演绎:

①音准与音色(准确把握歌曲旋律、吐字清晰);

②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把握到位);

③合唱整齐度与气势;

④舞台表现力(感情充分、表情到位)。

(3)思想创新:

①歌曲内容积极向上,有一定思想高度及深度;

②表现形式创新。

6、注意事项:

(1)请各团总支于4月20日10:00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7)报至团委办公室宫逸凡老师处,同时交歌曲伴奏(标明曲目和支部名称)。

(2)各参赛支部负责人于4月20日16:30在团委办公室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

(3)各参赛支部应于决赛当天19:00前到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座。 


三、中文演讲比赛

1、演讲主题:感受学院魅力  绽放青春风采

2、参赛对象:全院团员青年

3、时间及地点:

(1)初赛:4月12日—5月10日各团总支在系内自行开展中文演讲比赛,并推荐一名同学参加全院决赛。

(2)彩排:5月19日16:30在多功能小厅进行彩排,具体顺序以抽签为准。

(3)决赛:5月21日16:30在多功能小厅进行决赛。

4、比赛要求:

(1)题目自拟。

(2)脱稿演讲。

(3)主题鲜明,内容结合时事,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能激励全院师生团结奋进,以院为家,为院争光。

(4)比赛分两个环节,第一轮为自由演讲,限时五分钟;第二轮为即兴演讲,限时两分钟。

5、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6、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演讲内容(30分)

①主题鲜明(10分)

②观点正确,角度新颖,材料典型(10分)

③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10分)

(2)演讲技巧(40分)

①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音纯正(10分)

②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20分)

③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10分)

(3)演讲效果(10分)

演讲精彩有力,有教育意义,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和感召力。

(4)仪表形象(10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5)脱稿及演讲时间(10分)

脱稿、各环节演讲时间可以上下浮动30秒,若超时或少时,每分钟扣1分,扣完为止。

7、注意事项:

(1)请各系团总支于5月13日10:00前将决赛选手资料(姓名、性别、班级、演讲题目)报团委办公室宫逸凡老师处。

(2)请各参赛选手5月13日16:30至团委办公室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

 

请各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准备,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